债权人可以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进行财物交换,从而实现快速交易、资金周转等目的。那进行债权转让应具备哪些条件?哪些债权禁止转让?债权转让的后果是什么?
【案情简介】
为了生产经营,张某从赵某处借款35万元,并为其出具借条,约定一年后偿还借款及利息,后赵某和钱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该债权全部转让给钱某,并将《债权转让通知书》邮寄给张某,受让债权的钱某在债权到期后,催促张某向其偿还35万元借款及利息,但是张某以不认识钱某为由,拒绝向其偿还借款本息,钱某多次催要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后经过法院审理,法院支持了钱某的诉讼请求,判决张某向钱某偿还35元本金及利息。
【法院认为】
在本案中,案涉债权受让人钱某为了证明该债权转让事宜已经通知张某,当庭提交《债权转让通知书》及EMS签收回单、向债务人张某催要35万元债权的通话录音和短信等证据,并且通话录音中也有钱某向张某表明赵某已经将案涉债权转让给钱某的表述。因此,上述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张某对债权转让的事实已经知悉,债权转让对张某发生效力,张某应当在案涉债务到期后向钱某偿还借款本息而未还,视为违约,因此,钱某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一、债权转让的含义
债权转让,也叫债权让与,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享有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即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的一种形式。
二、债权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1.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根本前提。以无效的债权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就是转让标的不能。
2.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协议
债权转让是一种民事行为,如果债权转移的主体不适格,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将导致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无效,因此,债权转让以有效的转让协议为条件。
3.转让的债权须是依法可以转让的债权
三种债权不具有可让与性:一是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例如:竞业禁止等;二是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是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例如:赡养费请求权、抚养费请求权等。
4.债权的转让须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三、哪些债权禁止转让?
1.依债权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
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债权、不作为债权等。对这类债权转让,应按无效处理。需注意的是,一般认为,由性质上不得转让的债权所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转让。
2.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这种约定须在转让之前订立,否则,该约定无效。且该约定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债权人违反双方禁止转让的约定,将债权转让给善意第三人,善意第三人可取得该债权。
3.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
国家以法律禁止转让的,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当然无效。实务中,禁止转让债权多以行政规章形式出现,如下列资产不得对外公开转让: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安全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等。
四、债权转让的法律效果
① 债权转让从权利一并转让
《民法典》第547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②债务抗辩的转移
《民法典》第548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③ 债务人的抵销权
《民法典》第54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④ 债权转让费用的承担
《民法典》第550条规定,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
⑤ 被转让债权发生诉讼时效中断
《诉讼时效规定》第17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五、债权转让时应注意的问题
债权转让时,债权人需要全面履行通知义务,若受让的债权存在保证人的,还需注意通知所有保证人;
而债权受让人需尽到审慎义务,审查受让的债权是否合法有效、债务人是否下落不明以及是否具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从而避免后期受让债权不能实现的风险。
文章来源:湖南仲声律师事务所
说明:本图文来自于网络,仅供读者学习,并不代表具体案件观点,若涉及知识产权,请联系删除,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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